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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投资建设海阳渔港8年 经营权却被无偿收回

2021-10-20 19:21:29    来源:    责任编辑:

7月5日,在海阳中心渔港入口处张贴了一张非同寻常的公告。“经海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山东中文集团有限公司、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已经退出山东海阳中心渔港项目,即日起,该公司全面接管渔港的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

这份公告的出现,让66岁的洪连涛非常委屈,洪连涛自2013年创办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以来,填海造地、搭线建桥,付出了8年的心血,在渔港项目投资价值金额约8000万,从无到有,实现了海阳市中心渔港由一个从荒岛到中心港的突破,但是这些心血因为一个被蒙在鼓里的四方协议而毁掉。这个四方协议名义上是由海阳市人民政府、山东中文集团、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海阳市义丰水产商贸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签订,签订的主要内容是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要将烟台海阳中心渔港项目的所有经营权全部无偿移交给义丰水产商贸公司,并且自行负责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洪连涛及其海成公司投资额没有任何规定,没有任何补偿,对于这样的协议,洪连涛一不知情,二认为不合法,不合法的原因在于海成公司并未开股东会就此转让协议进行过任何商议、更没有达成任何共识,据海阳市海洋发展和渔业局透露,3月26日,代表海成公司在现场签订协议的是海成公司的小股东夏征荣,无法代表公司签字决定如此重大事项,而且当时因为夏征荣的股权争议问题,公司早在2019年就将夏征荣在公司所占的40%股权由菏泽市经开区法院冻结,法院要求,冻结期间,不得对被冻结股份办理转移手续或者实施其他权利处分行为,因此,洪连涛认为,这项四方协议是不合法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四方协议中明确声明:“作为甲方的海阳市予以批准同意”,并且在海阳市政府2021年10月8日的回复中,仍然承认四方协议合法,导致海成公司投资建设8年,投资8000多万的经营权益被以所谓的合同协议的方式予以非法无偿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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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连涛是临沂人,作为一名关注海洋环保事业的外地企业家,2013年初在农业部立项批复海阳市中心渔港项目后,就希望能在烟台海阳市的海洋渔业发展投资兴业,希望项目发展壮大,但是没想到演变成了农夫与蛇的故事。根据2013年10月12日签署的《山东省海阳中心渔港投资经营合同书》以及2014年7月15日,海阳市人民政府与中文集团、海成公司三方签署补充协议,洪连涛控股的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开工建设海阳中心渔港项目,并且建成后根据合同约定,享有40年的渔港经营权,因此洪连涛积极建设,于2014年12月初见规模,半年后渔港回填基本完成,然而海阳市政府迟迟不验收项目,导致资金链近乎断裂,但洪连涛始终在海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次召集的项目后期推进工作会议上,积极表态全面配合政府工作,全力推进渔港建设。时至今日,作为海阳中心渔港投资的主体单位,海港经营权被无端转让,海阳市政府却支持本地企业非法占有,置外来企业投资利益于不顾,所谓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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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海阳市义丰水产商贸公司公告中声称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退出渔港项目的说法,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洪连涛及股东许桂霞、林小评等人认为,作为项目的实际投资方,投资建设渔港是在合同约束的法律框架下依法进行的,谁也无法否认海成公司投资主体的事实。如果政府有意收回项目的建设及经营权,也应该本着尊重事实与法律的前提下,与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协商,在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认可签字的情况下,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在海阳中心渔港项目的债权与债务进行评估,一致达成处理意见,而不是让一家对该项目未进行任何投资的第三方公司强行介入。况且目前烟台海成渔港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投资人洪连涛表示,自己现在资金充足,完全有能力进行后续建设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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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中心渔港项目完全符合国家倡导的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即政府支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设施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进行建设。作为三方协议中的甲方——海阳市人民政府,对该项目始终在调度与监管。如果上述公告内容属实,那么海阳市人民政府动用公权力帮助海阳市义丰水产商贸公司强行掠夺渔港项目经营权,是否存在行政权力对私权的粗暴侵犯呢?民营投资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政府就有责任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截至目前,海阳市政府并未就四方协议的签订程序合法性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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